本報訊昨天,省環保廳對近日出台的《江蘇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》進行解讀,按照預案要求,發生重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,市、縣、區政府應當在發現事件後2小時內向省政府報告,由省政府統一告知公眾。
  據介紹,《江蘇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》將突發環境事件根據情況嚴重程度分為藍、黃、橙、紅四級預警狀態,一般事件為藍色預警,較大事件為黃色預警,重大事件為橙色預警,特別重大事件為紅色預警。當出現3人以上、1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、100人以下中毒的,造成地市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遭受污染的,或者在醫院、學校等敏感區域發生爆炸等就達到橙色預警,要向省政府報告。
  應急預案對於信息公開的時效性也有明確規定。環境突出事件發生後,如果判別為“重大以上”,兩小時內要向省政府報告,省里將由應急指揮中心牽頭、分管副省長協調召開新聞發佈會,第一時間對外發佈信息。 (杭春燕)  (原標題:“重大以上”兩小時內報省政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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